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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老区苏区发展纪实:让希望在红土地上升腾

www.fjsen.com 2012-09-19 08:43  赖文忠 王永珍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扶持政策,

重点向老区倾斜

省委、省政府牢记中央领导嘱托,始终高度重视老区发展,把它视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道路交通、民生水利、通信电力、教育医疗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针对老区苏区的财力保障机制也不断推出。

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目前,我省已建立包括返还性支出、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体系,重点加强对老区的倾斜扶持力度,支持老区机构运转、税费改革、工资补助、教师卫计人员津贴等支出。

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实际保障水平达不到基本财力保障需求的县(市、区)给予补助,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保障民生。结合这一机制,调整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标准,将全省绝大部分老区县纳入60%以上补助比例的范围,较好地保证了老区民生事业发展。

201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目标要求,提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上新水平等。《意见》要求,用好用足国家明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对苏区老区县参照执行中西部地区政策,加强对老区项目申报的指导和帮助。省财政设立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苏区县以及财力较为困难的老区县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2010年中央和省新出台的重大民生政策,包括已出台政策调整标准或扩大范围的,省级财政对原中央苏区县的补助标准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调整为中央补助标准;高于中央补助标准的,维持现有标准;与中央补助标准相同的,省级补助标准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在山海协作示范园区建设、造福工程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方面,重点向老区倾斜。

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将老区全部纳入需要重点扶持的范围,除了在基础设施建设、县域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改善等方面给予支持外,还进一步增加了对老区的开发建设投入。《意见》要求,在现有标准上,对完成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各增加10%、5%奖励,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补助分别提高到85%和75%,并落实好对未列入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15个老区县实行省级资金差额补助的政策,加快组织实施老区村跨越工程,促进老区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省同步增长。

助力发展,

红土地迈向新征程

“输血”更要“造血”。解决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问题,关键要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调动老区加快自身发展的动力。

在宁化,为拉长工业短腿,重点培育壮大有色金属加工、林产工业、纺织服装、特色食品、矿产、建材等重点产业,仅2011年就新上投资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45个,新增产值亿元以上企业5家,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344.2%。农业方面,宁化是国家粮食产能县,也是农业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烟叶产量连续23年居全省第一,林竹、油茶等特色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全县拥有“三品”认证农产品2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2个,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8个。

在长汀,确立了“工业强县,产业兴县,生态治理与发展经济并重”的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以生态保护为切入点,以工业化为突破口,通过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该县大力发展具有一定传统和资源优势的纺织、稀土、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在稀土园区重点打造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储氢材料、中重稀土合金、稀土新材料五大产业链,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十一五”期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4.3%、33.2%、30.3%。

在大田,紧紧抓住沿海产业向外梯度转移的契机,主动对接,努力实现与闽南沿海地区产业互补、优势互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以商招商、专场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5年来实际利用区外资金157亿元,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5个,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省级重点项目落户投产,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

好风凭借力,扬帆再远航。随着中央和省扶持力度的持续加大,我省老区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逐渐显现,老区人民发愤图强,正大步迈开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步伐。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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