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邮政条例
www.fjsen.com 2012-10-09 08:33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邮政企业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涉及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快递企业未签订安全保障协议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快递企业未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按国家规定报送相关情况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违法行为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邮政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邮政管理部门是指省、设区的市邮政管理部门。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9-19]仙游城区新增109个邮政代收点 方便居民就近交电费
- [ 09-17]台湾中华邮政开办两岸快捷邮 邮品最多省400元
- [ 08-22]永安邮政储蓄支行:捐款献给困难职工
- [ 08-18]《福建省邮政条例(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 08-03]美国邮政拖欠退休人员福利金 分析称或濒临破产
- [ 07-25]福建:邮政企业乱收费等行为 最高或可罚5万元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