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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年推行驾照降级注销制

www.fjsen.com 2012-10-12 10:43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 李建伟 通讯员 林霖)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加强大中型客货车司机监管,公安部8日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特别提出了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和提高申请准驾车型限制条件。

“当前,因司机守法意识弱、忽视违法成本而造成的大中型客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仍较高,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昨日,省交警总队有关专家表示,“实行驾驶证降级制度,就是通过交通违法记分与吊销驾照相结合,加强对司机的管理。”

申请增驾对驾驶经历限制条件新旧变化对照

1 申请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原规定: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两年内无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城市公交、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年内无满分记录;

新规定: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年内无满分记录。

2 申请增驾牵引车准驾车型

原规定: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年内无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年内无满分记录;

新规定: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一年内无满分记录。

3 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

原规定: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年内无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年内无满分记录;

新规定: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年内无满分记录。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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