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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稳控物价细案 5类补助对象可享受价格补贴

www.fjsen.com 2012-10-18 06:49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关键词】平价商店

满足5个条件之一启动平价商店运行机制

新《方案》规定,满足5个条件之一时,我省将启动“平价商店运行机制”,平价商店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与经营者协商,并会同财政部门提出平价商品销售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这5个条件为:

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者超过政府年度控价目标;二是食品类价格(指数)月同比涨幅超过8%;三是猪肉价格月环比(指数)涨幅超过3%或者连续两个月环比(指数)涨幅合计超过3%;四是蔬菜类平均价格旬环比涨幅超过10%;五为根据市场形势判断可能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平价商店如何设立?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黄先生介绍,CPI的涨幅是一个最主要的指标,今年我省年度控价目标在4%,如果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月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4%,全省各平价商店就可以启动平价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对食品类价格、猪肉价格、蔬菜价格进行平价调控。但具体应启动哪些农副产品平价调整,要看哪类食品价格涨幅超过规定范围。

据介绍,实施控价后,政府对经营者因执行控价任务的损失,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进行补贴。

在价格波动时期,平价商店的平价蔬菜、水果类销售价格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应当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

而当平价商店所在市、县市场价格回落到规定涨幅以下并平稳运行超过一周时,平价商店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决定停止执行平价商品销售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据介绍,平价商店可采取以下方式设立:一、在超市设立平价销售区(柜);二、由粮食经营企业、商业零售企业、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设立固定平价商店;三、由物流企业、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流动平价商店。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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