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防洪和引调水征地移民安置新规出台
www.fjsen.com 2012-10-18 08:54 王裕禄 吴宏雄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0月18日讯(王裕禄 吴宏雄) 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洪和引调水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就加强防洪和引调水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程序、移民安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必须认真做好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审查工作。扎实做好实物调查,为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提供科学有效依据;加快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着力解决设计严重滞后、质量不高的问题,在进行工程可研时同步甚至提前开展设计工作;加快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按照超常规不违规的要求,及时受理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的申请,做到随报随审,允许容缺预审。 如何进一步规范移民安置规划程序?《意见》强调,省级审批(核准)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以下防洪工程和引调水工程,由县级政府负责批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方案,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省级审批(核准)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及以上防洪工程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省移民开发局审核并出具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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