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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之路•为民之举关键词(29):关爱外来工

www.fjsen.com 2012-10-23 09:01  何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走转改”主题采访

东南网-福建日报10月23日报道(记者 何金)

去年4月,省委书记孙春兰在福州市晋安区调研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就学、就业、就医等具体问题入手,大胆探索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模式、新做法,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服务政策措施,增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让他们更加安心地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建设。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爱外来工的精神,同时缓解我省各地用工紧张局面,去年以来,我省出台了《关于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务八条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持续改善了全省用工环境,越来越多的外来工融入当地,成为服务八闽大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福建人”。

来自省委、省政府的诸项外来工新政,直指外来工保障房、外来工子女就学等核心民生问题。

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去年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鼓励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生活设施用地,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应不低于30%。

进一步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我省明确规定,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暂住地就近入学,并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支持各地放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入读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术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享有同样待遇。在我省中职学校有一年及以上学习经历且已毕业的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高职单招,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从2014年起,在我省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参加本科、专科录取,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合力营造外来工稳定就业大环境。近年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服务,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进一步采取措施提升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水平,引导企业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集体宿舍标准化、文娱活动普及化、医疗帮扶常态化。各地社区服务机构和文化活动设施向外来务工人员均等开放,以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精神文化生活。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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