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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深化山海协作八条意见

www.fjsen.com 2012-10-24 08:4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对口帮扶

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

建立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23个沿海县(市、区)的对口帮扶关系,力争到2015年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均在本县和对口帮扶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共建产业园区。帮扶县(市、区)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无偿支持被帮扶县。鼓励联合组建农工商贸联合型企业。帮扶县(市、区)辖区内的每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都要与被帮扶县的开发区开展联合招商。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设立省级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补偿力度。在符合环境承载力要求的前提下,山区在沿海落户的项目和山区在沿海设立的共建产业园区,允许调剂使用山区的排污总量指标。

“《意见》还提出,加大新时期‘造福工程’实施力度,并学习借鉴江苏、浙江等地‘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提出两条政策举措。一是创新农村土地政策,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山区人口向沿海有序转移;二是加大福州、厦门对口帮扶三明、南平的力度。”上述负责人说。

建立干部交流

和劳务合作机制

建立省直单位、沿海地区与山区之间的干部双向交流制度,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对口帮扶县开展干部挂职交流。每年选派专业技术干部到山区挂职担任科技副职,3年内选派100名专业技术人才挂职服务武夷新区建设。省市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文化工作者到山区工作一定年限。采取政府购买岗位、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录用、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山区就业,适当增加山区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选拔数量。

“针对目前山区人才外流的现象,此次省里特别规定沿海县(市、区)不得出台针对山区人才的引进政策。”该负责人强调说。

加强山海劳务合作。充分发挥省级财政性专项资金的政策效应,大力扶持山区劳动力培训。对口帮扶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鼓励被帮扶县的劳动力到帮扶的县(市、区)重点企业就业。对口帮扶的县(市、区)直属的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招生指标,专门用于招收被帮扶县的学生,并负责推荐在当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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