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造福工程 让农民居好屋

www.fjsen.com 2012-10-26 09:06  卞军凯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民生·民声

后劲之忧

吴洪

这些年,城市发展了,城乡差距却在拉大。“过上城里人的日子”——曾经是林春玉、吴春治、朱秀美等农村群众心中的愿景。造福工程将长期居住在高山、海上、存在地质隐患的自然村的群众整体搬迁出来,向中心村、集镇所在地和县城周围集聚,老百姓生活方便了、环境改善了,日子过得更舒心了。

不仅如此,居住环境的改变,引起了搬迁群众思想观念的变化。过去,交通不便,信息不灵,村民们只能靠天吃饭;搬迁后,经过培训、引导,他们融入了城镇生活,接受了更多信息,增收途径大大拓宽,可谓一举多得。

新一轮造福工程被列入“五大战役”组织攻坚,扶持资金更高、受益面更广,进一步加快了乡村城镇化进程。但最新普查结果显示,截至去年底,全省还有50.5万户、203.9万人需要搬迁。然而,随着物价上涨、用地紧张,造福工程后续发展存在隐忧。

“搬迁补助标准赶不上物价上涨要求,造福安置区用地指标越来越难拿,成为最大的瓶颈。”省农办扶贫处工作人员表示,建房成本上升让偏僻山村部分困难群众无法搬迁,用地指标紧则影响了造福工程进度。

造福工程心系群众苦乐,只要以民为先,难点就可以破解。有关人士呼吁,一要继续加大对贫困人口的补助力度,可尝试在安置区建造廉租房等,解决无能力搬迁群众的生活困难;二是当地政府在规划用地时,应将造福工程用地需求优先纳入规划,让造福工程“造福”更多百姓。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