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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搭车从厦门来福州 无钱付车费还涉嫌纵火烧车

www.fjsen.com 2012-10-26 20:46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小轿车车厢内已大面积被烧毁

差点被烧毁的小轿车

东南网10月26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林飞)男子将陌生女子从厦门载到福州,女子无力支付之前谈妥的车费还赖在车上不走,更另男子始料未及的是,女子还故意纵火烧毁他的小轿车。

今日上午8时30分许,一群众报警称在南二环路口某旅馆门口,一辆小车着火。福州盖山所民警赶到现场时,大火已被群众扑灭,但一辆车牌号为闽DSQ85*的尼桑小轿车内室已被烧得一片狼藉。

据车主宋某江(男,36岁,山东人)介绍,25日下午,在厦门市莲坂路附近,嫌疑人汪某林(女,20岁,湖北人)以800元的价格乘坐宋某江的小车到福州火车南站。当晚10时许,车到福州火车南站,当宋某江向汪某林索要雇车费时,汪某林先是声称所到之处并非福州南站,接着又叫宋某江开往别处,但因始终说不出具体地点而遭到宋某江的拒绝。

之后,汪某林说自己身上没钱,愿意将一枚金戒指交给宋某江作为抵押,并自行写了一张抵押收据。宋某江说,他怕金戒指有假,遂叫汪某林一起到附近超市找人帮助鉴定一下金戒指的真假及价值,或者干脆将金戒指卖给他人换取车费,但汪某林不接受,且一直赖在车上纠缠。

无奈之下,宋某江接过汪某林的金戒指及一张抵押收据,带着其到附近旅馆投宿,准备第二天再处理车费问题。到了后坂某私家旅馆,宋某江一人在房间休息,而汪某林则一直在车内。

26日早晨8点多,旅馆工作人员发现小车起火后立即通知宋某江,并与宋某江一起将火扑灭后报警。初步估算,被烧的价值10万元的车辆(2010年10月购买)遭受近万元的损失。

民警查看了着火现场并初步了解了情况后,调取了附近的监控探头,发现嫌犯汪某林往闽DSQ85*车内投掷了一物数秒钟后车辆开始冒烟。于是,将涉嫌故意纵火的嫌疑人汪某林(女,20岁,湖北人)传唤到案接受调查。嫌疑人汪某林到案后一直拒绝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目前,该案已移交刑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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