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时政报道 > 正文

福建出台减轻农民负担新规 严管涉农收费和价格

www.fjsen.com 2012-10-27 19:54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

我省还规定,严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转由村级组织承担,严禁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

村级组织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罚款和违规收取押金、违约金等方式来管理村务。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禁止摊派发行出版物。

同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监管,深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问题,加大动态监管和跟踪督查力度,确保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要专项治理突出问题。

违规收取的款项予以退还

我省明确,要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对损害农民利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违纪收取的各种款项,坚决予以退还;对违规使用的农民劳务,按当地工价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另外,对擅自出台、设立涉及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收费项目、建设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对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坚决予以降低。严格实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或影响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的相关责任人员,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