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新农合:农民健康有靠头

www.fjsen.com 2012-11-09 09:11  储白珊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走基层 看民生

承诺·践行(8)

东南网-福建日报11月9日报道(记者 储白珊/文 通讯员 林世才 冯明珠/图)

我省农民这样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出小头,政府出大头,生病有靠头”。因为新农合,他们看病比以前更省钱、更方便。

2007年,省委、省政府将“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我省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2441万人,参合率达到99.66%。看病少花钱,就近能就医,大病有保障。随着受益面不断扩大,新农合已成为深受农民欢迎的民生工程之一。

近日,记者走访尤溪县的一些农民患者,和他们一起感受新农合带来的实惠。

尤溪县台溪乡园兜村村民通过宣传单了解2013年新农合政策。

“出小头”换来“好靠头”

10月25日,尤溪县台溪乡园兜村村民林永华一大清早就等在村部。这一天,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来村里宣传2013年新农合政策,他要替母亲了解新农合大病补偿的报销事宜。

林永华的母亲叫陈山美,今年68岁。2007年,尤溪县刚开始实行新农合时,陈山美就参加了,当时个人缴费10元,钱是林永华出的。

“其实那时候我们也不清楚新农合是干什么的,只是觉得10块钱不多,比买商业保险划算。”林永华说,这样连续缴费至2010年时,陈山美体检查出双肾衰竭伴心脏病、糖尿病。

“当时马上就送去三明第一医院治疗了。”林永华说,“可是离家远,我们三兄弟轮流过去照顾既误工又花钱,吃不消。后来,新农合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建议我们转回尤溪治疗,一是方便照顾,二是报销比例更高。”

果然,陈山美转回尤溪县中医院治疗之后,花费减少了。她的“个人特殊门诊补偿信息列表”显示,2010年12月她在三明市第一医院治疗时,医疗费总额是7353.86元,其中保内费用6296.39元,实际补偿1958.74元;而2011年12月她在尤溪县中医院治疗时,医疗费总额是10382.77元,其中保内费用8425.15元,实际补偿额5055.09元。前者报销比例仅为31.1%,后者报销比例达到60%。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