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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农民健康有靠头

www.fjsen.com 2012-11-09 09:11  储白珊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民生·政策点击

记者 储白珊 整理

●政策背景

2002年10月,中央作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福建省卫生厅组织安溪、建阳等14个县(市、区)开展基线调查,2004年选择安溪县、同安区、新罗区等3个县(区)开始新农合试点,2005年新农合试点扩大到9个县(市、区)。

2007年省委、省政府将“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省有农业人口的80个县(市、区、管委会)建立了新农合制度,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要求“全面覆盖”的任务。

●主要做法

2007年9月,出台《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方案》,将新农合由试点转入制度建设,所有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县(市、区)将规范进行。

2008年,全省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80元,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各县(市)开始探索部分特殊慢性疾病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的报销。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病、高血压(含中风)、糖尿病等10种慢性病列入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

2009年,我省在全省医疗机构推行社会保障卡作为医疗就诊卡,同年实现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农村居民;出台《福建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由各级财政(含中央补助)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按照人均400元标准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予以补助。

2011年,我省进一步完善重大疾病大额住院医疗费用补充补偿方案,降低起付线,放宽进入重大疾病补充补偿的条件。

2012年,出台《福建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试行)》,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疾病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福建特色

在全面巩固完善新农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同时,我省积极探索创新新农合制度建设,包括:

一、率先提高重大疾病补偿水平

二、开展新生儿参合补偿工作

三、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四、探索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

五、完成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

六、率先实施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建设

七、发挥专家组的参谋助手作用

八、探索新农合制度与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机制

九、创新新农合基金监管方式

十、统筹管理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

●主要成效

2011年,全省参合患者平均次均住院补偿提高到2438元,实际补偿比达到45.70%。目前,全省新农合累计住院补偿800余万人次,住院补偿受益面达44.1%。

2012年,全省参合人数达到2441万人,参合率达到99.66%,基本实现人人参合;全省新农合筹资水平已达到人均290元。上半年全省所有新农合县(市、区)均开展新农合普通门诊补偿,共补偿123.03万人次,同比增长272.7%。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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