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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1男伪造证件租车转卖牟利14万 获刑5年半

www.fjsen.com 2012-11-12 23:2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12日讯(通讯员 陈钦祥 闫春)一男子流窜多地以租车为名,将车辆低价转卖出去,先后共诈骗金额14万多元。日前,该名男子被福清市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万元。

去年12月6日,50多岁的浙江男子郑某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到福鼎市一汽车服务中心,以280元/天的价格租得一辆丰田花冠小轿车,价值65146元。随后,郑某根据租车行提供的小车行驶证上的信息,伪造了车主缪某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再将该车开到周宁县后,以46000元卖给林某明。案发后,该车被周宁县公安局扣押并发还车主。

今年3月21日,郑某又利用伪造的缪某的身份证,到连江县一租赁店,以280元/天的价格租得一辆马自达小轿车,价值78960元。随后郑某根据租车行提供的小车行驶证上的信息,伪造了车主肖某才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两天后,郑某将该车开到福清找到买主林某强,欲以47500元的价格转让,并签订了转让协议。

签协议期间,林某强对郑某身份产生怀疑故报警。随后,郑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福清市法院审理认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两次骗取他人钱财,诈骗金额达人民币14410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同时,法院将继续追缴郑某的非法所得人民币46000元,发还受害人林某明。

  •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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