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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前10月增10.3%

www.fjsen.com 2012-11-15 09:32  蔡耀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11月15日讯(记者 蔡耀宗)记者昨日从省统计局获悉,1月-10月,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31.70元。

据悉,1月-10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2.5%。按城乡分,城市上涨2.5%,农村上涨2.4%;按属性分,消费品价格上涨3.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7%。

收入方面,1月-10月,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631.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669.70元,增长12.3%。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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