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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民法庭推系列便民举措 程序简易适用率近八成

www.fjsen.com 2012-11-16 19:17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16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邱何娟)今年以来,福州市法院42个人民法庭推出了系列便民举措,全市法庭简易程序适用率78.96%,平均审理周期21天,调解撤诉率达71.04%,比上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这是记者今日从福州中院获悉的。

据福州中院人民法庭办公室主任徐敏洲介绍,“立足职能,快捷诉讼”是2012年福州市人民法庭工作中的主要特色。在今年工作中,福州市人民法庭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的“四快”原则。在审判形式方面,大量采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当日立案,当面送达,当时调解,当日履行,真正让群众省时、省钱、省力。今年以来,全市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13383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8.96%,平均审理周期21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42天,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福州中院民一庭庭长陈锐告诉记者,全市人民法庭注重调判结合,化解纠纷。采取法庭调解、就地调解、委托调解、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形成贯穿于庭前、庭上、庭后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在审结的案件中,全市法庭调解撤诉率达71.04%,比上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

同时,福州全市人民法庭坚持“速调、速立、速裁、速执”四步工作法,逐步建立完善符合地域特征、富有福州法院特色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据统计,福州全市人民法庭共设有129个巡回审判点,今年以来巡回审判4904件。除建立固定巡回审判点外,一系列的流动法庭,如闽清法院“涉农合议庭”,平潭法院“渔排法庭”、“海上调解船”以及连江法院东湖、黄歧法庭设立的“乡村法官工作室”等,都在化解矛盾纠纷中都发挥了防止纠纷由小变大、由简单变复杂的作用,高效快捷地处理各类纠纷。

据悉,近年来福州市人民法庭工作通过系列便民举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争先创优,打造品牌。新店法庭的“文化法庭”,宏路法庭的“交通调处中心”、樟港法庭的“庭校共建基地”、金山法庭的“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嵩口法庭的“林金梅法官工作室”、东湖法庭的“无讼村居”等,都被打造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司法品牌。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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