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科教文卫 >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规范校服招标 学校不得指定生产企业

www.fjsen.com 2012-11-17 10:15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17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实施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对消除学生穿着攀比、促进健康成长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今日,省教育厅就规范我省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校服招标采购工作。根据通知,各地要以设区市或县(市、区)为单位,由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组织统一招标采购。任何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均不得直接指定统一着装生产经营企业。

我省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工作仍采取归口管理的办法。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着装管理部门要以人为本,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统一着装穿着规范,优选款式,科学合理地确定品种和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免贫困学生的费用,切实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省教育厅明确,实施统一着装的学校为属于城市范围的中小学校。在统一招标采购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标准要求,切实督促中标企业做好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厂、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和服务监控,把好产品的质量关,防止未按标准进行生产的着装产品进入校园。

今后,省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地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特别是招投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未组织进行统一招标采购以及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据悉,即日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即行废止,原《福建省学生服装制造企业资质认定办法》同时废止。

  • 责任编辑:林诚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