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当街抢夺被市民接力追捕 17岁少年获刑罚

www.fjsen.com 2012-11-23 19:3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 真坚 满荣)17岁的谢某随父母从河南来到漳州打工,因没找到工作,缺钱的谢某只好当街抢夺。今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谢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7月27日23时,谢某在路过芗城区胜利西路永辉大厦门口路段时,看见一女子肩上背一挎包,想到手头连吃夜宵的钱都没有,便起了抢夺之念,而后趁该女不备,从背后抢走其挎包,接着便逃往瑞京路。听见该女子呼救的群众立即追赶谢某,由于谢某年少,跑得很快,后面追的人赶不上,前面听到喊声的又接着参与追捕。经过三波群众的接力,谢某最后在瑞京路瑞景商务酒店附近被多名群众按倒制服。

经查,被抢包内有人民币1600元、一部OPPO牌A90型手机(价值人民币654元)、一部翼HESENS牌C003型手机(价值人民币112元)和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物品最终归还了被抢女子。

开庭时,谢某的父亲坐在旁听席上,表情木纳,向法院预缴了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数额计人民币2366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应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谢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并离家到外出务工,因未能找到工作,尚未完全具备独立生活经济能力,在不能自食其力又缺乏家长教导和监管的情况下,走上犯罪道路,且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