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广西货船与香港渔船碰撞沉没 9福建船员失踪

www.fjsen.com 2012-12-03 15: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南宁12月3日电 (林浩 徐碧苑)为更好地处理广西籍货船与香港籍渔船碰撞沉没事故,广西壮族自治区海事部门已派员赴广东汕尾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广西海事局介绍,失事货船隶属于广西钦州海事局管辖,11月3日凌晨该货船在从广东开往福建泉州途中在广东汕尾海域撞上一艘香港籍渔船沉没,船上船员全部为福建人,船上人员数量符合相关要求。

钦州海事局副局长闫松银表示,船舶失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救人,失事船舶船东目前已经赶赴事故现场,钦州海事部门也将配合协助相关机构做好调查工作。

据介绍,12月3日,广西籍货船碰撞沉没后,船上11人落水,2人获救,9人失踪。海事、专业救助、边防、渔政及过往渔船10多艘船艇正搜救失踪人员,香港政府飞行服务队的1架固定翼飞机和1架直升飞机也先后到达现场参加搜救。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