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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事:纪念品邮寄途中被盗 谁来赔?怎么赔?

www.fjsen.com 2012-12-04 10: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纪念品邮寄途中被盗 谁来赔?怎么赔?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4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 实习生 李永贵)近日,家住龙岩长汀县营背街的李明向本网反映称,今年7月27日,他将价值3万多元人民币的收藏品,从长汀县邮政速递物流营业部寄往北京,目前4个多月过去了,仍杳无音信。李明几经周折追查、申诉,结果被告知只能按照3倍的邮费赔偿72元。

邮件投递途中被盗

记者从他提供的资料中看到,寄信人为李明,内件品名为“纪念品”;收件人为施叶华,收件地址为北京西城区黄寺大街万家马甸邮币卡市场。李明称,这批纪念品为钱币收藏品,按照市场价估算,值3万多元。不过,由于目前邮件丢失,实际价值暂无从核实。

李明说,之前也往北京寄过纪念品,一般寄出去2到3天对方就能收到,所以7月29日他与北京收件人联系,但收件人却告诉他东西还没有收到。随即,李明从网上查询邮件投递情况,得知自己的邮件28日就已到北京,29日到达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安定门分公司安定门营投部,有安排但是未妥投。联系安定门营投部后,工作人员告诉他,公司内部网显示收件人不在指定范围内,因此无法投递。

31日,收件人施先生接到安定门营投部工作人员电话,称邮件被警方扣留,要等待调查。一封普通的邮件会被警方扣留,李明感到很吃惊。李明说:“到了8月2日,安定门营投部才给我打电话,说我的邮件及到马甸邮币卡市场的整车邮件都被盗,要我提供内件清单。”

9月5日,李明接到电话说警方已找回了部分邮件,但其中并没有他的邮件。

价值3万只能赔偿72元

10月11日,安定门营投部工作人员于春丽电话告知李明邮件找不回来了,让他去收寄部门办理理赔。李明来到长汀营业部要求理赔,但是工作人员也不清楚理赔事项。后来,安定门营投部工作人员告知,根据《邮政法》相关规定,李明只能是按照邮费的3倍进行理赔,他的邮费是24元,3倍就是72元。

对于这个理赔结果,李明非常不满意,几次交涉无果后,10月15日,李明直接向国家邮政局投诉,并且前后投诉两次,要求全额赔偿他的损失。11月5日,国家邮政局用打电话和邮件的形式答复李明:申诉人不接受该快件的赔偿,调解失败,建议申诉人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件丢失,企业有责。

11月30日上午,记者致电安定门营投部,试图联系于春丽,但是该部一负责人韩女士告知,于春丽已经调离,不在那上班了,具体调往哪里、为什么调离等都不方便告知记者。对于李明邮件丢失一事,她更说不方便告知。

国家邮政局建议走法律途径

就此事,记者拨通中国邮政业务查询电话11185,接线员告诉记者,由于当事人李明在邮递时没有交保价,所以按照《邮政法》的相关规定,他只能按照邮费的3倍进行赔偿。如果有进行保价的话,可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索赔。

对此,李明说:“我在邮递时要交保价,但是柜台工作人员告诉我,从今年起货币之类的纪念品邮件不保价,但是今年前几次,我也是往外地邮寄纪念品都可以交保价,为什么这次不行?”

针对这个问题,11185接线员给记者的答复是:“现在国家邮政不对古币、货币纪念品等邮件进行保价,因为这个风险太大,同时这些也不适合进行邮寄。”

李明认为,《邮政法》有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邮件损失,不适合条款中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此外,投递部门说的“不交保价费,无法保证安全送到”是投递部门以通知等方式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合理规定的行为,其内容无效。因此,投递部门应该按照邮寄品的实际价值赔偿,而不只是按照邮费的3倍赔偿。

国家邮政局建议李明走法律途径解决,对此李明却有些担忧:“法律上的事,我们不太懂,也怕时间太久,我们耗不起,现在也都不知道怎么办。”李明告诉记者,他希望邮政部门能尽早把他的邮件找到还他。如邮件还不了就按邮件价值全额赔偿,并退还邮费,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针对此纠纷,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律师许水清表示,如是投递部门在投递过程中丢失的话,责任就是投递部门的。当事人如果要走法律程序的话,就必须把能够证明在投递部门寄东西的清单、收费清单等材料保存好,然后去起诉投递部门。

  • 责任编辑:林诚悦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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