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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男子为给哥哥治病 侵占公款47万元获刑

www.fjsen.com 2012-12-11 21:13  陈钦祥 闫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1日讯(通讯员 陈钦祥 闫春)他是一家公司的干部,本来前程似锦,但为了给患病的哥哥治病,他竟将“黑手”伸向公司的财产,侵占公款47万余元。近日,该男子被福清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30岁的庄某阳来自泉州,是福清某港务公司财务部计费科组长。他的工作职责之一是收取公司客户现金缴纳的装卸费、存放费等码头业务收费项目,在电脑上给客户开具发票后,再将现金上交给公司报账。

不过,庄某阳因其哥哥长期患病,家庭经济拮据,便萌生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的念头。

期间,庄某阳利用职务便利,在收取客户现金后,在电脑上按照客户交纳的实际数额开具发票联(第二联)给客户,而后在上交给公司的记账联(第三联)上,将发票数额改小,再按照记账联(第三联)上改小的数额向公司财务报账上交现金,从中将差额部分的款项占为己有,将部分赃款用于为其兄庄某兴治病。

据统计,庄某阳于2006年至2011年期间经办的码头业务收费项目金额,与实际上交财务业务收费金额差额总计为人民币476927.52元。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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