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取消再生育4年间隔期 重罚未婚多生及婚外再生

www.fjsen.com 2012-12-15 07:07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藏匿包庇超生人员

最高罚1万元

新条例增加规定,对实名举报违法生育,或者匿名举报违法生育线索清晰的,计生部门要进行调查,公安、税务、工商、卫生等部门要给调查提供必要的材料。

新条例还规定,建立和实行村(居)民委会成员、劳动模范以及各类先进个人候选人的计生情况说明和公示制度;藏匿、包庇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的,由县(市、区)政府计生部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高计生奖励标准

新条例涉及的计生奖励政策包括:对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把原来一次性发给不低于500元的的奖励费提高到现在的1000元;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且已经绝育的家庭,由原来不低于500元的奖励费提高到现在的3000元;农村领取独生子女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参加新农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

对于失独家庭,新条例规定,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生育且未收养的夫妻,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发放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夫妻和因为计生手术引发并发症的人员,由政府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 责任编辑:邓宇虹  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