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将统一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

www.fjsen.com 2012-12-18 07:13  谢丹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谢丹)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统一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对擅自增加的前置条件以及“搭车收费”、“搭车审批”现象进行清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省住建厅要求,要按规定统一全省的办理条件,将要件“菜单”化,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要件各12项,清理各地擅自增加的前置条件,制定全省统一的施工许可申请表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在优化办理流程方面,对存在重复提交材料的环节进行梳理,如明确仅在安全监督申请环节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资料,避免重复审核把关,提高审批时效。对大型的、技术难度大的或专业性强的工程允许容缺预审。

在办理时限方面,据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等前置条件的办理时限缩减至1个工作日,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办理时限从目前的3~10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