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明年起闯黄灯扣6分 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一次记2分

www.fjsen.com 2012-12-22 08:08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再次解读新规

明年起闯黄灯也扣6分

本报讯(记者 李建伟 通讯员 林霖)昨日,记者从福建省交警总队获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日前正式发布《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详细解读了从明年起开始实施的公安部令第123、124号,内容涉及驾照申请、驾考变化、驾照使用、校车管理、违法扣分等方面。

为加强新手管理,第123号令进一步完善了驾照实习期管理:不仅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照的司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还明确要求驾照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司机,如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实习期限需延长一年。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A

哪些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答: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种情形都是严重、恶性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后果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规定终身不得再申请驾驶证。

B

对驾驶机动车时接打电话违法行为如何记分?

答: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发现和处置路面出现的状况。而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