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全文公布
两大都市圈将成海洋产业基地
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的奇特景观。规划提出,将推进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与台湾澎湖列岛联手申报世界地质公园。
本报讯(记者 黄怡 谢丹)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批准的《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已全文发布,规划提出依托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重要海湾,合理布局,建设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经济密集区。
规划期为2012-2020年,规划主体区范围包括福建省管辖海域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6个沿海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陆域,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5.47万平方公里。
推进六大重要海湾区域开发规划指出,将坚持陆海统筹、合理布局,着力构建“一带、双核、六湾、多岛”的海洋开发新格局。以沿海城市群和港口群为主要依托,形成以若干高端临海产业基地和海洋经济密集区为主体、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力的海峡蓝色产业带。
根据规划,将把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建设成为提升海洋经济竞争力的两大核心区,成为我国沿海地区重要的现代化海洋产业基地、海洋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中心。
在建设福州都市圈方面,将强化福州的龙头作用,加快推进福州市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闽侯县、罗源县、长乐市、连江县、福清市的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推动高端临海产业集聚发展、优化发展,促进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增强对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的科技、人才、教育、金融、现代商务、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支撑服务能力。
在建设厦漳泉都市圈方面,将充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提升发展滨海旅游、港口物流、金融服务、海洋文化创意等海洋服务业,合理布局高端临海产业,将其建设成为我国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海洋服务业基地和海洋综合管理创新示范区。
规划同时指出,将依托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重要海湾,建设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经济密集区。其中环三都澳区域将主动承接长江三角洲和台湾等地区产业转移,着力打造溪南、赛江、漳湾、沙埕等临港工业片区;闽江口区域将加快推进以罗源湾、江阴半岛为重点的临港产业基地建设,依托省会中心城市人才集聚等优势,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服务业。厦门湾区域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和保税港区政策优势,提升港湾一体化发展水平,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推动厦门发展国际邮轮母港
规划提出,要提高现代海洋渔业发展水平,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服务业,集聚发展高端临海产业,严格限制发展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构建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在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方面,将重点建设福州、霞浦、连江、福清、惠安、漳浦、东山、诏安等大型设施化生态养殖基地,漳州、莆田等立体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以及平潭、东山、西洋岛附近海域的海洋牧场。同时推进连江、福清、东山、诏安等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以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厦门闽台中心渔港为主要集散地的现代水产品流通网络。
在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方面,支持建设诏安金都、莆田、宁德、东山海洋生物产业园,推进厦门、福州、泉州等海洋生物及医药保健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同时推动相关企业建立游艇技术研究中心、创意基地、中试基地,开发高端游艇品种,打造中国游艇制造重要基地,推动厦门发展形成国际邮轮母港。福州市要加强与宁德、莆田的产业协作,积极发展游艇制造、观光业,共同打造海峡两岸和国际知名的邮轮游艇基地。
在加快海洋服务业方面,将以厦门、福州、湄洲湾三大港口为依托,鼓励港航物流企业到内陆城市建设“陆地港”。争取到2015年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500万标箱。其中,厦门港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000万标箱;福州港货物吞吐量达到1.5亿吨;湄洲湾港货物吞吐量超过1.5亿吨。加快建设厦门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福州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漳州、莆田、宁德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
拟建漳州机场迁建泉州机场
按照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要求,规划提出,将加快推进福州、厦门、湄洲湾三大港口通往中西部及周边地区的铁路、公路网络建设,加快向塘-莆田(福州)、合肥-福州等铁路和主要港口支线铁路建设。全面建成福州-银川、厦门-成都、泉州-南宁、北京-福州等国家高速公路福建段,加快沈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福建段扩容改造,规划建设福州、厦门综合交通枢纽,完善枢纽站场配套体系和通港交通体系。
在加强空港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完成厦门、福州机场扩能工程,加快推进莆田机场规划建设,研究建设厦门新机场、漳州机场及迁建泉州机场,形成以厦门、福州国际机场为主的干支结合的机场布局。
规划指出,将建设两岸高端临海产业和新兴产业深度合作基地建设,两岸港口物流业合作基地和两岸海洋服务业合作基地。重点推进闽台机械、船舶等临海产业对接。引进台湾先进游艇制造技术,建设中高档游艇生产基地。鼓励闽台互设旅游机构、互认导游资格,支持在两岸旅游往来证件办理、空中航线配额、邮轮航线开通、滚装车辆进出车牌互认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大陆居民经福建口岸赴台旅游和台胞经福建口岸赴大陆旅游,推进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与台湾澎湖列岛联手申报世界地质公园。
此前,省发改委主任郑栅洁曾对媒体表示,福建蓝色经济规划与平潭规划、厦门综合改革方案一样,都以海西规划为依据,都是落实海西规划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工作的行动方案,是海西战略的深化细化和拓展延伸。同时,他们之间又相互衔接,形成助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强大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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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洋经济试点方案出台
东南快报讯(记者黄怡)根据《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和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部署制定的《福建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复。试点方案是建设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开展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行动纲领。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期限分为两期。第一期为2012-2013年,第二期为2014-2015年。第一期发展目标包括:加强陆海污染的联动防控和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近岸海域一类、二类水面占海域面积力争达到63.5%。第二期发展目标:海洋生态环境则明显改善,近岸海域一类、二类水面占海域面积力争达到65%。
根据规划,试点方案提出,将扩大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高等院校的涉海院系办学规模,增加海洋类学科的硕士、博士授予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推动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和涉海企业共同建立海洋人才培养培训与实习见习基地。
到2013年,全面启动闽台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合作,台湾海峡油气资源合作勘探和开发取得实质进展;海峡两岸渔业合作实验区由福州、漳州扩大到福建沿海六市;推动泉州湾、湄洲湾、罗源湾等地区在条件成熟时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同时启动厦门港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与周边内陆地区合作建设经营的一批“飞地港”和“陆地港”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
到2015年,闽台海洋经济合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两岸高端临海产业和新兴产业深度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平潭开放开发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全方位开放的格局初步形成。福建海洋经济开放水平显著提升,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质量有较大幅度提升;国际航运比重不断增加;厦门港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取得阶段性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