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家电下乡政策明年1月31日到期 申报补贴最迟至4月30日

www.fjsen.com 2012-12-28 08:51  谢贤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28日讯(记者 谢贤伟) 记者27日从省经贸委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将于2013年1月31日结束。

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说,2月1日零时起,农户购买原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同时,各销售网点必须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志等,不得再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宣传。

3月10日零时起,中标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及已备案销售网点在全国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全部停止。销售网点应在3月9日前将农户购买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

5月1日零时起,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关闭。实行网点直补前已购买但未申领补贴的农户务必于2013年4月30日前到原购买网点或户口所在地申报补贴,逾期不予办理。各销售网点也应尽快到当地财政部门申报补贴,最迟不得超过4月30日。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