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事:为年轻人让路 老年人错峰出行?
2012-12-31 09:17: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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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2012年12月31日东南网事版主要文章: 特别话题 为年轻人让路 老年人错峰出行? 专家:应充分尊重他们出行自由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31日报道 本网记者 谢添实 实习生 陈虹虹 老年人早上坐公交出门晨练,刚好与年轻人上班时间差不多,此时公交车厢较为拥挤,老人可否错时出行避开上班高峰?近日,厦门老年志愿者协会开展了一次倡议活动,呼吁老年朋友们错开上下班高峰期乘车,把座位“让”给上班族和中小学生。 老年人是否应该错峰出行,为年轻人让路,这个话题再次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网友们众说纷纭,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不少。对此,相关专家表示,虽赞成倡导老年人错峰出行,避免造成拥挤,但应充分尊重老年人出行自由。 网友激辩“老年人错峰出行” 不少网友对此持赞成态度,他们认为,老年人时间充裕,应体谅年轻人,避开上下班高峰出门;且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腿脚比较不利索,避开拥挤的高峰期,不仅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还可以减少碰撞事故的发生。 网友“徐孟清”建议,老年人去公园晨练,如果只有两三站路可以不用乘坐公交,散散步走到公园就当作锻炼。 在网友“lily笑笑”看来,老年人还是避开“人挤人”、“夹馅饼”式的高峰期为好,“毕竟老年人的腿脚儿,在抢座位、拔高儿拉扶手,以及与各类年轻人推推搡搡的‘拉锯战’中,确实不占优势”。 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不少网友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老年人辛苦了一辈子,他们的行动自由不应该受到限制,更何况,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是几十年来养成的,改变并不容易。 网友“蔚蓝海岸的拾贝人”说,老人也有自己的事情,年轻人不必如此计较,而且问题的关键在于城市的交通拥堵,交管部门和政府机关应该科学规划道路建设,用增加公交车班次和限制私家车的数量等方式来解决。 “上下班的要坐公交,老年人就不能坐了?”网友“浪子回家”十分不能理解这种逻辑,“既然是公交车,就是城市的公共资源,只要不是刻意去影响他人的,都可以坐,谁也不该歧视谁。无论任何事,相互体谅才是最重要的。” 老年人:每天时间安排充实已成习惯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特地在上下班高峰期多次乘坐福州公交车,经观察发现,白发苍苍的老年人确实不在少数,经常是车上的老弱孕残专座都坐满了,后上车的老年人没座位只好摇摇晃晃地挤在年轻人当中。 在109路车上,记者注意到,几乎每站都有老年人上下车,有的只乘坐一两站就下车了,有的牵着孙子孙女,有的手上提着菜。在75路车上有老人乘车时,司机会多停一会儿,好让他们安全上下车。 接孙女放学的陈伊姆告诉记者,儿子、媳妇平时工作忙,每天都是由她负责接送孙女上下学,她的出行时间与孩子的读书时间相同,根本没法错峰出行。 在西湖公园晨练的孔大爷说:“我每天早上5点多就起床,吃过早饭后,就去庙里上香,然后去市场买菜。8点多就定时坐公交车送孙子上学,之后就会来公园锻炼,每天的时间都是这样固定安排的,不好改变。” 对于老年人高峰期挤公交车一事,家住屏山附近的戴奶奶说,很多老人都是一个人住,生活圈子和朋友也都是老年人,这个时候出门才能见到老朋友。而且如果要去看病或者晨练,也只能赶这个点,要不谁愿意去挤公交车。 司机张师傅告诉记者,在上下班高峰期时段,公交车内乘客较多,老年人的加入确实让空间变得更拥挤。每次有老人家上下车,他开车都要慢些,无形中的确会减慢行车速度,但一趟下来影响也并不特别大。 记者调查发现,上班一族多为“老人错峰乘坐公交车”这一倡议的支持者。在一家公司上班的王先生每天都要乘坐14站公交车,他告诉记者,他几乎不坐前排位置,因为坐不了几站就要给老人让座,这样自己也就没位置了。“上一天班也累了,有个位置坐肯定更好。”王先生说。但尽管如此,他还是理解老年人在高峰期坐车,认为这是他们的自由与权利。 专家:尊重自由基础上,倡导错峰出行 福州市公交集团董事长刘若兰认为,在目前公车拥挤的状况下,倡议老年人避开高峰期搭乘车是较好的办法,每个家庭中都有上班的人,相信老人家应该能够理解。 “近来,也有不少市民向我们反映公交车数量不足和运行效率低的问题。据我们调查,公交车的运行效率只有70%,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派出去10部车,有3部堵在路上,道路承载不了这么多车辆。我觉得要加强道路规划和建设,多管齐下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刘若兰说。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认为,限制老年人的出行自由违背社会公平,有违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不能以强制手段限制老年人乘坐公交车。 甘满堂同时认为,可以学习厦门市提倡的“错峰乘公交车”,向老年人宣传错峰乘公交带来的社会效益,倡导老年人如果没有特殊的事情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在他们理解的基础上,由他们自主选择。“每个人都会老,我们应该充分尊重老年人,在公交车上一定要主动让座。”甘满堂说。 观点PK台 深圳“未婚生子不算超生”引热议 “变相超生”有空可钻?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31日报道 本网记者 阮丽云 近日,新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还未实施就先赚足了口水。根据《条例》,明年起在深圳超生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将被征收社会抚养费219030元,同时《条例》规定未婚生子不算是超生,但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额仅为73010元,即为“超生”的1/3。《条例》一出,便引发网友诸多议论。 吐槽:“变相超生”有空可钻 网友“梦梦Jane”说:“未婚生子不算超生,那是不是鼓励人不结婚生子呢!” 网友“Bobolly-Cheung”说:“那岂不是可以婚前生一个,生完领了证,再生一个?” 网友贴出的反《条例》超生“法宝”充斥网络,例如,找没结婚的姑娘要个生育指标;夫妻AB离婚,随便找个挂名对偶C,生孩子,与对偶C分手,AB再结婚;打算结婚的小夫妻们,先生几个孩子再结婚。诸如此类“钻空子”的攻略纷至沓来。 还有网友画了此新规下的超生“路线图”:怀一个,生了,结婚;又怀上了,离婚,生了,复婚;再怀上了,离婚,生了,再复婚。“只要生四个娃,就能满足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四个姓氏,人生从此完美无缺。” 网友甚至推测,深圳超生新规恐将助长富人和权贵找“小三”生子,生完给一笔钱,孩子合法。既解决了代孕非法问题,又满足了其多子多孙的需求。而交不起三倍社会抚养费又想多子的“屌丝”,也将可能采取迂回战术,先生孩子后结婚。 拥护:应正确解读政策避免曲解 面对此起彼伏的吐槽声,网友“石之桑”发表博文说,事实上,《条例》规定“未婚生子”的情况是指“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所谓“超生图”中的情况已经属于“再生育”而不是“生育第一胎”,是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了。同时他提醒道,对于国家或者当地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提出自己的见解甚至批评前,首先应该正确解读,否则容易造成误解或曲解。 而针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细心的网友指出,《条例》规定“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的,对其超出部分应当按照超出部分的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这就意味着,若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超生者征收社会抚养费,富人应该比一般市民缴纳得多,而不是有些网友理解的,因为22万元对富人而言,是 “九牛一毛”,该政策相当于鼓励富人超生,限制普通人超生。 网友“Sam”对新规表示支持,他说,目前国家没有取消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没有全面放开二胎生育,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不对超生做限制性规定,才更容易让“超生者”有隙可循。 据福建省计生委政法处张处长介绍,在我省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的情况也不算是超生,而是被界定为“提前生育”,提前生育者也要按照被查出违法行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至一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关于未婚生子的界定与处罚,各地方在表述上或处罚程度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或有不同,但实质上并没有很大差别。 学雷锋·志愿者在行动 叶德奕:6500个小时的坚守与奉献
叶德奕为客户免费维修线路、安装电灯。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31日报道 本网记者 邱丽娟 他乐善好施,满满一抽屉数额不等的汇款单无声记录着他20多年爱的坚守;他乐于助人,义务护送70多名病人到宁德、福州等地就医;他贵于坚持,从事志愿服务时间超过6500个小时,执着地固守在 “志愿阵地”。叶德奕,宁德市周宁县供电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总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做身边他觉得该做的事。 站在门口吃饭的“一家之主” 周宁县狮城镇南坂路口一座砖瓦房门前,中午常常可以见到一位中年男子,端着一碗饭站在门口吃,他就是叶德奕。 因每年都有几个从偏远山区进城读书的孩子免费寄养在叶德奕家中,少则四五个,多则十几人,吃饭时围着满满一桌,位置不够,于是“一家之主”叶德奕十几年来已经习惯了“站在门口吃饭”。 叶德奕并不善于言辞,看到记者拿出采访本时,他连连摆手,“别报道,没做多大事,真没啥可宣传的!”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他才从抽屉里拿出一沓厚厚的书信,“这些都是早些年资助过的孩子写的,现在他们有的已经结婚生子,有的考上公务员,有的也成了志愿者……”他就和一个普通的父亲一样,讲起孩子时神采飞扬,满心骄傲。 与他共事多年的朋友,只知道他一向乐于助人,却从不知道他竟默默地资助过20多名贫困生、先后免费为80多名山区孩子提供住宿和早餐。 曾请年休假去支援汶川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消息传来,此时的叶德奕作为北京奥运火炬手,刚参加完福州站的火炬传递活动。回到周宁后,叶德奕就决定要加入到志愿者的队伍,奔赴灾区尽己所能。 出于安全考虑,他的想法没能得到妻子和单位的支持。可这并不能阻止他前行的决心。几天后,他向单位申请了年休假,回家收拾简单的行李,瞒着妻子,赶赴受灾最严重的映秀镇。 搬救灾物资、建活动板房、铺设临时供电线路、安装应急灯、日夜守着柴油发电机、安装应急通道的路灯、架设临时舞台的供电线路、寻找失踪直升机……前来支援灾区的志愿者换了一批又一批,而他坚守了一周又一周,以至后来的志愿者都以为他是当地人,都说:“有什么不懂的找叶德奕准没错!” 手机号码成了“求助热线” 周宁县的孤寡老人、留守妇童、残疾人员大都收到过一张小小的名片,上面印着叶德奕十几年从未变更过的手机号,而这个号码现在已成为大家的“求助热线”。 2011年的大年三十晚上,住在东市路的叶俊凯家忽然停电了,他忙给叶德奕打来求助电话,叶德奕二话不说赶过去替他检修线路,花了三个多小时才修好。 刚从偏远山区搬到城关的孙珠一家,原本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是叶德奕帮他们租菜地,搭盖窝棚,申请用电……那之后,这位言语不多的“叶大哥”就成了孙珠一家的亲人。 而黄埔敬老院里八旬老人叶志那直到临终前那一刻,都不知道十几年来给他帮助、鼓励的小伙子姓啥名谁。 “十几年坚持下来,真是很难得!”敬老院的负责人谈起叶德奕,竖起大拇指,“他自己收入也不高,但还为老人们买洗衣机、电热毯和新衣服。” 赤脚跑马拉松为锻炼体魄好助人 赤脚参跑马拉松比赛的叶德奕在一群穿名牌跑鞋的运动员中无疑是独特的,他这“赤脚大仙”的背后,更别有动人故事。 2003年,周宁六中有个学生从教学楼上摔下导致骨折,他的父母在外打工,年迈的爷爷找到叶德奕帮忙。叶德奕背起孩子就往医院跑,一口气爬上四楼放下孩子后,他感觉自己胸口堵得慌,难受得紧。那之后,叶德奕就意识到:“要想帮人需要一个好体魄,否则有心无力,甚至可能好心办坏事。”自此叶德奕就坚持每天凌晨到周宁体育场跑步。 但用煤渣铺成的跑道很考验跑鞋的质量,每两月至少要穿坏一双鞋子,一年下来买鞋的费用要花一两千元。想着把这些钱省下来可以资助更多孩子,叶德奕就开始尝试打赤脚跑步。煤渣、严寒一再挑战他忍耐疼痛的极限,但是他坚持了下来。本着跑步健身帮人的初衷,却意外收获马拉松奖牌,他再一次实现了自己人生的价值。 忘记了从什么地方开始,也不确定哪里将是终点,但叶德奕坚信自己会一直在志愿者这条路上跑下去。 了解更多海西志愿者风采,请登录福建文明风网站(wmf.fjsen.com) 网友爆料 小区不让办理停车月卡 被指变相涨价 物价部门:采取临时停放的收费方式并不违规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31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小区物业不让我们业主办理停车月卡,强制要求未买车位的业主支付每月300元的临时停车位费用。” 近日,家住福州中庚城的黄先生向东南网爆料热线0591-87095403反映,自家的小区物业不让业主办理停车月卡,如今业主的停车费用比以往增多了一倍多。 黄先生说,由于自己没有买私人停车位,以往在小区停车是办理月卡,按每个月70元缴费。但从12月起,小区物业不再让业主们办理月卡。如今业主的车如果停在公共停车场要收取每月300元的费用。黄先生认为,这是变相涨停车费。 物业:车位有限 办了月卡也不一定停得了车 28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州市中庚城小区,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前的显示屏看到这样一则告示:2012年11月30日前至物业服务中心办理一年以上车位出租可享受300元/月的优惠价(含管理费)。这是否就是黄先生所反映的停车费涨价的情况,记者前往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 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陈经理向记者证实,目前小区确实停止向业主办理临时停车位的月卡。陈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小区没有地面临时车位,地下的公共停车位也只有50多个,根本无法满足小区业主的临时停车需求。“据我们统计,我们小区每天的访客大约有110辆车的流量,我们打算将这些公共停车位提供给访客使用。”陈经理说,以往小区给业主办理过临时停车月卡,但由于小区的停车位有限,很多业主尽管办了月卡也停不了车,因为这个原因,小区就停止给业主办理月卡。 陈经理解释道,以前许多办了月卡的业主,因为车位有限,停不了车,就把车子停到了消防通道,还差点因此出了安全事故。为了缓解小区目前停车难的问题,物业与小区隔壁的商场协商,征用商场的车位给业主停放,商场的收费是每车每月300元。 陈经理还告诉记者,为了缓解小区业主的停车问题,物业已经向交警部门建议,将小区外的通道开辟成临时停车位,给小区的业主们晚上临时停车。陈经理说,如果小区外的通道开辟成临时停车位,可以缓解一部分压力,但目前这个只是一个想法,还没有进展。 物价部门:小区停车收费并未违规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根据《福州市物价局关于福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其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按照如下标准执行:小车地面(含架空层)临时停放8:00-20:00(含)收费标准为3元/辆·次;20:00-次日8:00(含)收费标准为5元/辆·次;按月停放收费标准为60元/辆·月。小车地下车位临时停放8:00-20:00(含)收费标准为5元/辆·次;20:00-次日8:00(含)收费标准为10元/辆·次;按月停放收费标准为70元/辆·月。小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采取“按月停放”收费方式还是“临时停放”收费方式,即对小区业主或承租户可以按月停放收费,也可以按上述规定的临时停放收费标准收费,具体由双方协商议定。 物价投诉热线12358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内公共停车位有限,小区采取临时停放的收费方式是合理的,并不违规。 风向看板 东南网与省委党史研究室联合推出“福建党史日志”专栏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31日讯(本网记者 陈晖) 想知道福建党史上的今天发生了什么大事吗?2013年1月1日起,登录东南网,点击“福建党史日志”专栏,将能满足广大网民的需求。 福建党史资源丰富,具有苏区老区多、革命旧址遗址多、重要党史人物多、珍贵党史资料多的特点。 为满足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便捷学习福建地方党史知识的需要,省委党史研究室以时间为序,选取福建地方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决策、会议、活动和人物,经过精心梳理和编写,通过东南网平台以日志形式呈现给网民朋友。日志内容通俗易懂、可读性强,读者们只要每天登录“福建党史日志”专栏,即可了解主要历史节点上福建发生了什么大事件,以及最新的党史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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