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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大病医保新政今实施 20种大病可报销七成费用

www.fjsen.com 2013-01-01 11:10  杨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1月1日讯(驻福州记者杨文)从今天起,我省正式实施城乡大病医保新政策,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将给予再次报销。这是省政府日前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文规定的。医疗费越高,报销比例越高按照规定,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对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具体报销比例由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最高支付限额,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

据介绍,我省确定提高特定病种和困难群体保障水平。新农合参保人员患有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疾病的,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累计对合规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病种。困难群体报销比例更高

今年,我省对于困难群体还将给予更多的医保政策倾斜和照顾。我省明确表示,对符合民政部门和省红十字会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在获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的基础上,再给予进一步的医疗救助。民政部门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民政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60%以上,使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累计对合规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90%。也就是说困难群体只需要个人支付一成的医疗费用即可。

省红十字会对在新农合、城镇医保、商业保险、民政救助等报销补偿后,存在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过重、经济陷入困境甚至无法维持继续治疗的大病救助对象,将给予再一次的救助。

为了方便群众报销,我省今年还将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省红十字大病救助进行同步报销补偿。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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