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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等部门出台十项措施破解儿童看病难

www.fjsen.com 2013-01-09 07:09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林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为解决儿童看病难问题,开出了十条“处方”,分别是:加强儿童医院建设;加强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科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预防保健功能;巩固完善全省儿童(新生儿)救护网络;加强儿科诊疗设备配置;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医疗机构;加快儿科人才培养;强化儿科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优先招聘儿科专业技术人员;支持儿科学科建设等。

二级以上医院要设儿科

实施意见明确,今年省级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加强全省儿童医院和中医院儿科床位建设。到2015年,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儿科床位数要占医院床位总数的10%以上,二级甲等中医院和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床位占医院床位总数的5%以上,妇幼保健院儿科床位占医院床位总数的30%以上。

在加强儿童医院建设方面,我省将依托省妇幼保健院筹建省级儿童医院,设区市儿童医院按照二级或三级儿童医院标准建设,构建省、设区市儿童专科医疗区域中心。并优先加强县级医院儿科建设,依托县级医院构建县域儿童医疗服务中心,提升农村医疗服务网络的儿科服务能力。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医疗机构。在加快公立儿童医院发展的同时,鼓励各地采取多种形式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儿童医院,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儿童医院予以适当补助。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走差异化发展道路,与公立医院形成互补,满足多样化的儿童特需医疗服务。

儿科病区配备急需设备

实施意见在巩固完善全省儿童(新生儿)救护网络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全省新生儿救护中心(分中心)、儿童医疗救治中心(分中心)建设,扩大新生儿救护网络、儿童重症监护室覆盖范围,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按标准建立新生儿重症监护中心(NICU),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儿童重症监护室,提高儿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儿科诊疗设备配置。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为儿科病区配备急需的儿童呼吸机、监护仪、婴儿培养箱等符合儿童特点的医用设备,以满足儿童临床救治需要。今年,省级财政优先为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配备医用设备给予补助。

加强儿科学科建设。省级财政适当安排资金,培育儿科领域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和鼓励省属医院儿科专业加强与国内、国际开展交流与合作。适当增加儿科科研课题立项和科研成果奖项数额,支持省属医院争取国家儿科科研项目和科技资源,提高我省儿科专业的学术技术水平。支持三级综合医院做大做强儿科,鼓励支持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设立小儿科,并对小儿外科和儿科进行二级分科。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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