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银行新年调价 取消部分“免费餐”

www.fjsen.com 2013-01-09 10:20  李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银行新年调价 取消部分“免费餐”

对于涨价项目,部分银行不发短信告知客户,只在官网发布公告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9日讯(记者 李进) 银行新推业务时免费促销,业务成熟了就开始收费。昨日,记者从多家银行获悉,新年伊始,银行公布了新的收费标准,一些免费项目开始收费了。

光大银行发布公告,从今年1月起调整部分产品收费标准。通过人行系统的个人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跨行汇款业务,每笔收费2元(含手续费和电子汇划费)。银联互联网代扣业务,个人业务收费标准2元/笔。对股权服务全程通、“阳光金管家”现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风险敞口承诺和银联互联网代扣等四项对公业务实行收费。

交通银行发布公告称,国际业务中的“代售旅行支票”全行性优惠于2012年底结束后不再延续。与此同时,浦发银行也发布公告,对公司客户、同业客户的一些项目进行收费。

兴业银行也从今年开始新增或调整了信用卡分期付款收费。根据兴业银行公告,记者发现分期收取的手续费高于一次性收取的费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涨价项目,有的银行会给客户发送短信或在网点进行公告,而有的银行则只会在其官网进行公告。因此,市民最好定期查询账户明细,以了解账户变动情况。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