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严禁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

www.fjsen.com 2013-01-10 08:44  郑晓华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郑晓华)昨日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省政府纠风办、省企业减负办日前发布通知称,我省将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优化企业发展软环境。

通知要求,严禁以下违规行为增加企业负担: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进行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验、检测、评估(或评价、评审)、审计、鉴定、认证、考试、培训等服务并收费;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集资等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学术探讨、技术考核、检查评比和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的人财物、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等。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