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可以衣食无忧
www.fjsen.com 2013-01-16 09:16 林智岚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关注民生·情系老龄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衣食无忧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16日讯(记者 林智岚 通讯员 许国英) 2013年2月1日,《福建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即将正式施行。 谁可以申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多少?受益面有多少?近日,记者到福建省民政厅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 9万多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受益 “《办法》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对这些年我省五保供养工作创新成果进行法制化,并提出了一些新尝试,体现出鲜明的福建特色,将使全省9.14万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受益。”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谈到。 按照规定,年满60周岁老年村民、残疾村民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他说,持有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村民、年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可视为无劳动能力;有土地承包经营收入、集体经营分配收入或者其他收入但不足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视为无生活来源;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失踪的,视为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如是低保对象的,可视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村民如果要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按照《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由村民本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其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后,由县级民政部门给予审批,并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供养标准将大幅提高 《办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制订可操作的供养标准。《办法》将供养标准量化为,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 目前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平均标准为集中供养4021元/年、分散供养3367元/年,按照新规,预测今年全省五保供养平均标准将超过4600元。供养形式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大类。集中供养,是指通过农村敬老院、互助幸福院(园)、养老院、福利中心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是指对散居在家(即原居住地)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分散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内容: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应当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保障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考取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将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予以资助。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费用,由当地政府或者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其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按照规定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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