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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盯紧包工头

www.fjsen.com 2013-01-16 09:31  张志星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声音

盯紧包工头

《福建日报》1月15日一版刊发《拒付农民工工资22万,包工头领刑一年半》,报道闽北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孙某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三版还为此配发相关评论《恶意欠薪入罪,好!》。

为57名农民工拿到了血汗钱,高兴!为用工单位免遭损失,庆幸!

拖欠农民工工资,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令人痛恨,道德上应遭谴责,法律上应受追究,孙某渠罪有应得。

分析欠薪现象,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用工单位拖欠。随着《劳动法》的深入施行、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增强、劳动合同关系界定愈发明确、政府部门打击力度与日俱增等,用工单位欠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旦欠薪,有劳动合同“护身”,有关部门清理拖欠、维护农民工利益也相对可行易做。

另一种是包工头卷款潜逃恶意拖欠,此种情况近年来时有发生。一些包工头利欲熏心,揣着农民工血汗钱“跑路”。结果,农民工受委屈,用工单位也喊冤,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稳定和企业的发展。

从现阶段看,农民工通过包工头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关系在我国较为普遍。其中,包工头作为劳务经纪人是个颇为关键的链条,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倘若这个链条断裂,将会导致企业、农民工“双输”现象的发生。

为此,盯紧包工头尤为重要。建议有关部门和用工单位要加强包工头教育,建立包工头诚信体系,完善包工头“黑名单”制度,加强包工头的社会监督,加大对“跑路”包工头的法律打击,莫让黑心包工头得逞。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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