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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定: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迁改 不得影响下游生产生活

www.fjsen.com 2013-01-21 08:46  王永珍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21日讯(记者 王永珍) 制定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迁改方案和进行具体实施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下游生产生活用油、用气正常。这是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福建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迁改管理暂行办法》做出的明确规定。

为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我省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同时为了适应我省城乡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妥善解决因社会经济发展涉及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迁改问题,我省制定了该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以及审批新建项目选址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与管道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确需管道改建、搬迁或者增加防护设施的,应按有关程序报批,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城乡规划调整,并经依法审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且已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道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制约城乡发展,且新修订的城乡规划已经审批。

暂行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迁改工作的管理;输送石油、天然气的城市管网和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部管网的迁改不适用该办法。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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