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科教文卫 > 正文

福建公布去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 优良天数120天

www.fjsen.com 2013-01-22 22:04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福建公布去年第四季度环境质量状况

东南网1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今日,福建省环保厅对外公布了2012年第四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8%,福州、厦门和泉州3个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达标率,夜间超标仍较严重。

5城市空气质量优等

去年第四季度,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保持在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水平。大气污染以尘类为主,酸雨污染普遍存在。

全省23个城市季平均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结果,长乐、武夷山、建瓯、建阳和福鼎等5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优,其余城市均为良。与上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为优的城市数量减少2个。开展空气质量日报的莆田、泉州、厦门、宁德、南平、福州、漳州、三明和龙岩9个设区市季平均API分别为52、53、56、56、57、60、63、66和71。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8%,较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尘类,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全省23个城市中,18个城市出现酸雨,城市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个;酸雨频率大于50%的城市有9个,其中福清、南平、泉州、厦门等4个城市的酸雨频率大于80%。季度pH均值低于5.6的城市有15个,城市数较上年同期增加6个,其中酸度最强的酸雨出现在福州,其pH值为3.41。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