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回眸:法治八闽稳健前行
www.fjsen.com 2013-01-23 08:50 郑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法治八闽稳健前行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回眸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23日报道(记者 郑昭) 茶,是福建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和国际贸易主要商品。2012年6月1日,《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开始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关于茶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制定茶产业发展规划、实行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促进茶产业发展的鼓励和扶持措施等作出了具体设计,具有鲜明的福建特色。 法规出台后,引发各方热议。相关人士认为,这一法规透露出我省对茶产业发展的重视,更体现出了有法可依的发展理念。 立足发展所需,回应人民所盼,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贯彻始终的理念。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主线,共制定法规28项,修改法规55项,废止法规24项,批准福州、厦门两市法规36项,涵盖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 一部部法规走进我们的生活,法治八闽正稳健前行。 以全局视野发挥立法作用 以立法服务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是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根本。近年来,“三规划一方案”相继出台,福建发展迎来了全新的历史机遇。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准确站位,积极作为,以全局的眼光推动立法工作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发挥作用。 跨越发展,必须增强后劲。常委会着眼服务全省发展大局,把省委关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的制度设计上。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航道条例》,涉及航道规划建设与养护、航道及航道设施保护与管理、航道监督检查等方面,促进航道建设,促进港口向大型化、专业化、深水化方向发展,是推动福建港口发展的重要地方性法规。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实际,适应新任务的要求,本届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规。 科学发展,好字当头,是全面可持续的发展。本届常委会把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资源立法摆上突出位置。常委会通过《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设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决策评价制度和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同时,通过节约能源条例、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等环保类法规,加强对环保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加快平潭开放开发,是拓展闽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重要抓手。本届常委会专门成立课题组,加强立法研究,2011年完成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立法课题的研究报告,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对于平潭综合实验区特别立法权,并着手编制平潭开放开发专项立法规划。 五年来,本届常委会大胆实践,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对有关海西建设所必要的、急需的和条件比较成熟的法规案,都及时予以审议通过,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制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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