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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回眸:法治八闽稳健前行

www.fjsen.com 2013-01-23 08:50  郑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以独创特色推动先行先试

本届常委会始终注重依法推动我省的特色和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多项法规特色鲜明,敢开先河,闽味突出。

涉台立法是福建地方立法的最大特色。2009年出台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是大陆第一部促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地方性法规;2010年修订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明确规定来闽投资的台胞享有本省居民待遇。此外,文物保护管理、茶产业发展、科技进步、气象、邮政等条例中,或设立专章,或有专门条款涉及闽台交流合作,推动涉台事务管理迈向规范化、法制化。

创制性立法引导先行先试。《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规定实行预告登记制度,共有林权人个个持证,开创了地方立法规范林权登记行为的先河;《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是全国首部物流业地方立法,明确应当安排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城乡规划中体现物流业用地布局;新修改的《福建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护照与身份证具有同等证明效力,为国家相关立法提供了借鉴。

五年来,本届常委会坚持立法的福建特色,大胆探索,力求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先行先试,立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创造了新经验。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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