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2012年福建全省各设区市人大工作亮点回放

www.fjsen.com 2013-01-25 09:2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把脉法院执行工作

东南网-福建日报1月25日报道(林其欣)

2012年,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院执行工作专题询问,运用专题询问的形式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有力监督。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朱瑞章问:“法院实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旨在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但许多当事人反映难以得知集约执行各阶段进展情况。请问法院有何对策措施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

市法院副院长方蔚文回答说,下一步将采取以下几条措施:一是继续推进执行重大环节的公开;二是强化执行告知制度,对案件转段执行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三是增强执行公开监督力度。

随后,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英询问:“法院应如何强化执行手段措施,严格责任追究?”

方蔚文表态,法院将强化执行措施:依法罚款、拘留一批;依法追究拒执罪一批;依法公开曝光一批;依法限制出境一批。同时,从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顺畅举报、检举、控告渠道和加大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力度等三个方面加强内部监管。从落实办案责任制、严格流程管理、无正当理由超过执行期限未结案实行换员制等方面,严格责任追究。

陈英紧接着追问:“市检察院应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公安机关应如何加大对法院移送涉嫌拒执案件的侦查力度?”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蔡福华表示将根据规定采取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查处执行人员职务犯罪等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公正的裁判通过公正的执行来实现。市公安局副局长崔建国也紧接着回答,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构成犯罪,一移送公安机关,将立即立案侦查,依法严肃查处。

随后,市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和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也就各自职能范围内如何积极协助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一一作了表态。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