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闯黄灯现象有所抬头 交警部门:暂不处罚不意味着今后不罚

www.fjsen.com 2013-01-27 09:23  包骞 吴柳滔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交警看法

★相较新交规实施前,闯黄灯的少了

三明交警支队教导员冯隆镐:新交规确实深入人心,最近几周的执法过程中,违章违例的事件少了很多。我能明显感觉到三明市区交通秩序的改善。尽管下班高峰还有不少汽车、摩托车闯黄灯,但比起以前算少了。

泉州新城区温岭北路与泉秀街交叉路口执勤交警:近十来天,“闯黄”现象不多。媒体报道说,新交规施行的第一周,泉州有200多人被扣12分,震慑力十足。眼下“闯黄”较少发生,应该和震慑力还未消散大有关联。

★闯黄灯不处罚后,不少驾驶员放松了

南平市延平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负责人:现在,我们对闯黄灯驾驶员以教育为主。新交规实施后,南平市交警部门曾于1月4日联合当地媒体在重要路段执法检查,发现广大驾驶员均能严格遵守新交规。而公安部表示暂时不对闯黄灯者处罚后,不少驾驶员立即放松下来,闯黄灯现象又开始出现。

(陈亮 林剑波 吴柳滔 吕礼德)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