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平潭> 要闻播报 > 正文

平潭列入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www.fjsen.com 2013-01-31 15:40  陈 玲 来源:平潭时报 我来说两句

平潭时报讯(记者 陈玲)29日,国家住建部公布了首批90个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包含地级市37个,区(县)50个,镇3个。平潭综合实验区榜上有名,我省同时在列的还有南平市和福州仓山区。

智慧城市是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下,形成的一种新型信息化的城市形态,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

平潭作为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示范区,平潭智慧岛的建设是数字福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项目, 将在通信基础设施、现代信息服务业及高端专业园区三个方面进行推动。同时,我区还启动部署了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平安平潭、海上智能交通、智慧小区等多个项目,积极推进智慧城市相关应用。

据区交通与建设局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平潭将坚持生态、低碳、智慧、开放的理念,充分发挥对台以及海岛优势,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强化智慧建设与宜居、智慧管理与服务、智慧产业与经济三大智慧平台及多个应用系统的建设。努力建设离岸数据中心、数字化城市管理、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智慧物流等四大重点示范项目,建设两岸融合通信、两岸快速通关等两岸同胞共同受益的信息化项目,打造台湾同胞的“第二生活圈”。

据悉,试点城市将有3-5年的创建期,之后住建部将组织评估,对评估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国家开发银行也将在“十二五”后三年,与住建部合作投资智慧城市,资金规模将达800亿元。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