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福建公安机关在厦门遣返2名台湾通缉犯

www.fjsen.com 2013-02-01 16:46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1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记者今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今日上午11时,我省公安机关在厦门遣返涉嫌在台杀人的蔡某强和涉嫌“妨害公务罪”及毒品犯罪的蔡某泰等2名台湾通缉犯。闽台警方完成相关人员和证物移交手续后,台警方人员通过厦金小三通客轮将2名通缉犯押解回台。

据福建省公安厅港澳台办介绍,蔡某强,化名陈某宇,男,1970年生,高雄市人,因涉嫌杀人罪被通缉;蔡某泰,化名陈某诚,男,1978年生,新北市人,因涉嫌“妨害公务”、违反“毒品防制条例”等被通缉。2012年8月19日,上述2人因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厦门市公安机关抓获。闽台警方通过警务联系渠道确认该2人系台湾通缉犯,并商定于大陆司法程序完成后遣返回台。

另据介绍,今年以来福建公安机关已先后遣返了台湾通缉犯4批6人次。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