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www.fjsen.com 2013-02-20 08:45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三、着力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 更加注重拓展司法保障社会管理的功能,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积极推进平安建设。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20个项目建设为抓手,出台并实施了风险评估等规范性意见。落实综治措施,促进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清网”等专项斗争,推动重点领域服务管理。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22008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寓教于审,判处未成年犯17935人,帮助4520名失足青少年复学就业、重塑人生。在全省671个社区和基层单位设立“无讼”建设点,以点带面推进“化讼”“少讼”“无讼”。发出司法建议4976件,并通过公开审判、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等,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治建设。 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完善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年均达6792%,比2007年上升1105个百分点;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达4416%;执行案件当事人和解及自动履行率达6550%。探索刑事和解制度,积极通过调解方式审理刑附民案件。将调解工作向前端延伸,仅2011年以来诉前调解各类纠纷51372件。加强与省军区政治部、公安、林业、劳动保障、台办、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保险等部门和行业的衔接互动,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相对接,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推动完善大调解体系。 有效化解涉诉信访。下大力开展涉诉信访“集中清积”活动,通过领导包案、重点督导、接访下访等,化解两批信访积案5473件,化解率分别达9985%和100%。完善理诉疏访、评估预防等“十项制度”,细化了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全省法院来信来访年均递减1316%,涉诉进京访“案访比”连续多年处于全国法院低位。 创新和丰富司法便民举措。全面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结合城市、沿海、山区实际,进一步推广“巡回法庭进社区”“车载巡回法庭”“交通巡回法庭”“海上巡回法庭”等,构建区域性便民诉讼体系。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行网上预约立案、送达、庭审和“12368”在线信息查询等便民措施。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753805万元,对5369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进行司法救助达5261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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