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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www.fjsen.com 2013-02-20 08:44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坚持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检察官李彬先进典型,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向李彬学习活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弘扬和践行福建精神。推进新一轮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培训功能,举办全省性业务培训班83期,轮训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664名。认真组织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准备工作,在全省部署专题调研活动、全员培训和业务推进活动,为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做了扎实的准备。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协同地方党委统筹做好市县两级院检察长换届工作,组织全省新任基层院检察长专题培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制,连续10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状。推行巡视和述职述廉报告等制度。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组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等专项检查。举办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览,开展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肃查处违纪检察人员48人,追究刑事责任11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和执法形象有新的进步和提升。

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依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解决基层检察院在履职中遇到的问题,基层检察院人力资源、基础建设和检务保障得到加强。全面落实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省检察机关财政拨款从2008年的85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35亿元。中央增加的1573名政法专项编制,中央、省财政安排的58亿元专项资金,全部分配落实到基层检察院。五年来选调393名应届法律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到基层检察院工作,遴选111名基层检察人员到上级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了案件集中管理和网上办案的水平。省检察院制定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实行分类指导、分类考核和抽样评估,山区和沿海基层检察院“结对子”相互交流和支持,引导基层检察院把重点放在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经过多年的努力,基层检察院较好地发挥了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和公平正义中的基础作用。全省有13个基层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60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4名干警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533名检察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嘉奖。省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连续六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连续五届被省委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有机统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省检察院先后就清理超期羁押、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刑事审判监督、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强诉讼监督等重要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135件,政协委员提案48件,各级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件和事项360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反馈。重视同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面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139场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我们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过去的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向前推进的五年,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检察工作发展进步的五年。这是在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帮助下取得的,是全省检察干警团结奋进、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深切体会到: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突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更加突出自身监督制约;必须坚持强基固本、协调发展,更加突出执法亲和力和公信力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更加突出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和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司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问题监督力度还不够,尤其是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较为薄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还要加大。三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基层检察院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靠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逐步加以解决。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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