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闽地震预警可提前几秒至几十秒

www.fjsen.com 2013-02-23 07:29  薛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地震预警系统要有高度的快捷性、准确性和稳定性,一般要经过3—4年的试运行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省地震局副局长朱海燕表示。

福建近期未现异常情况

“人类目前还无法对地震的发生做出准确的预报。但通过现有的技术手段,在地震发生后,我们能够抢在地面强烈震动之前发出地震警报信息,为采取紧急防范措施提供一个短暂而宝贵的时间,从而尽可能地减轻地震灾害。这就是地震预警。”朱海燕说。

据介绍,地震发生时会产生两种主要地震波,一种是速度较快但震动较弱的P波,一种是速度较慢但震动较大的S波。S波引发的地震危害较大。地震预警是利用P波比S波速度快,以及电磁波远比地震波快的原理,当强烈地震发生时,通过震源附近的地震观测仪器捕捉速度较快的P波,抢在S波到达预警目标区之前,对可能遭受破坏和影响的地区发出地震警报,以便预警目标区人们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启动重要设施地震应急处置系统,减轻地震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通过这个时间差提供破坏性地震预警信息,就是地震预警。它能提供几秒乃至几十秒的逃生时间,有效减少伤亡与财产损失。

就记者关注的福建近期会不会发生地震这一问题,省地震局科技处处长黄宏生表示,福建近期尚未发现异常情况。

福建数字地震台网:全省125个台站监测地震

福建是较早承担地震预警研究的省份,现已建成较为完善的覆盖全省的地震监测台网,为全省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九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投资福建数字地震台网,改造和新建了24个数字化地震台站。1998年12月,福建台网正式投入运行,实现了全省数字化地震观测。“十五”期间,台站数扩建至41个。

“十一五”期间,我省投资2400余万元,建设84个地震台站,覆盖全省84个县(市、区),所有观测数据均实时传输至福建台网中心。

目前,福建台网台站总数已达125个,台间距平均31公里;福建台网对全省地震的监测能力达1.0级,地震速报时间网内为1分钟;地震烈度速报时间网内为5分钟。按照新一代台网的设计目标,经新建和改造后,所有台站同时承担地震速报、烈度速报、地震预警等多项工作任务。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将正式修订颁布

《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现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将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地震预警信息具有高度的社会敏感性,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影响到社会的安定稳定,甚至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省地震局震害防御法规处处长邱立钦表示,必须通过建立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技术标准,对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主体、触发条件以及预警信息内容、发布对象、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从正确应用地震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发挥减灾效益的角度出发,做出规范,保障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科学合理、规范运行。

配合福建省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我省结合目前在积极推进的《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工作,在法规的修订草案中对地震预警有关事项作出了一些基本的规定。

一是明确了地震预警主管部门及协同部门。修订草案规定:“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全省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媒体或者单位应当配合地震部门做好地震烈度速报信息及其他震情信息的即时发布。”

二是明确了要建设全省地震预警系统。修订草案规定:“建立健全全省地震预警系统,在本省行政区域及毗邻海域、周边区域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对地震在本省可能造成的影响迅速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等媒体或者单位应当配合地震部门做好地震预警信息的迅速发布。”

三是对地震预警信息的应用提出要求。修订草案规定:“高速铁路、城市轻轨、地铁、枢纽变电站、输油输气管线(站)、核设施、通信等工程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建立地震紧急处置工作机制和技术系统,根据地震预警信息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据悉,在《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正式修订颁布后,我省还将制订出台涉及地震预警的更具体的规定。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