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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疑似“非故意”挡车牌受罚

www.fjsen.com 2013-02-25 09:05  卢金福 杨心怡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网友热议疑似“非故意”挡车牌受罚

交警:《交通安全法》有相关明确规定,驾驶人同时有义务检查车况、保持车牌清晰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实习生 杨心怡) 最近,福州私家车主李先生感到很冤枉,他的车牌因被人贴上了小广告,被交警扣12分并处罚款200元。新实施的交通法,将遮挡车牌的扣分从6分提高到12分,不少疑似“非故意”挡车牌被处罚的事件频频发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网友:故意非故意应区分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网友普遍表示同情,有人认为应处罚发布小广告内容的人,还有网友认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非故意可以从轻处罚。“毕竟扣12分,对车主影响蛮大,很多人这样一扣就无法开车了,执法应该要更灵活一点。”网友“滴滴嗒123”说。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既然遮挡车牌是违法行为,驾驶员必须要在出发前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网友“Nik_cola”说,开车前就得检查车况,这是对自己负责,“对他如果不处理,那么以后的人就有借口,法律要考虑方方面面”。 网友“Mr紫雨”说:“每个人多花2分钟就能处理的事而已。 如果不罚,很多人就有理由闯红灯、超速了,危害的还是大家的利益。”

记者在福州街头随机采访发现,车主很少会在开车前检查车况。福州市民林女士称拿驾照已经有6年,但只开了半年的车。虽然平时没有检查车况车牌的习惯,但她认为,车主应该承担疏忽产生的后果,毕竟交规里规定开车前要检查车况,车主有义务保持车牌清晰。

有5年驾龄的福州市民杨先生认为交警在处罚的过程中要注意合情合理,“伦理上说,应该要找贴小广告的受益者来负责,但是还会派生出被人恶意报复、恶作剧的情况”。

此外,不少网友觉得故意和非故意应区别对待。网友“王好好就是王好好”说:“故意是希望后果发生,和过失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新规的先决条件,是‘故意遮挡或污损车牌’才给予处罚。”

  • 责任编辑:吴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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