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平潭> 要闻播报 > 正文

平潭实验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获国家批准

www.fjsen.com 2013-02-27 08:23  王凤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平潭实验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获国家批准

鼓励发展七大产业,构建低碳、智慧、生态、高附加值的高端产业体系

东南网-福建日报2月27日讯(记者 王凤山) 26日,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这是继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并出台的又一重要政策性文件,对于实验区构建低碳、智慧、生态、高附加值的高端产业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该目录共分七大产业类别350条。七大产业分别是: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农业及海洋产业、旅游业、社会事业、生态环保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主要涵盖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服务业主要涵盖现代物流业、商贸服务业、金融业、创意产业、会展业、技术及商务服务业等。

“目录将为实验区开展招商选资、培育两岸共同产业和共同市场提供重要的产业政策指南,同时也将为财政部正在研究制订的《平潭综合实验区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目录》提供直接依据。”实验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俞兆强表示。

记者了解到,目录所列条目参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相关优惠政策执行,原则适用于指导平潭综合实验区内的各类企业。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后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发展实际及国家相关目录修订情况,适时对目录作出相应调整。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