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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公布2012年十大刑事要案和十大犯罪团伙

www.fjsen.com 2013-03-01 22:40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6.破获“8.15”持枪聚众斗殴案。

去年8月15日晚,群众报警称台江区长寿路永辉超市门口有人聚众斗殴并开枪。案发后,市局刑侦支队、台江分局专案组联合开展工作,通过全面剖析案情、细致收集线索、认真分析研判,连续出击,辗转福州、南平、闽清等地,于8月17日晚至9月3日,先后抓获何某、林某等全部14名犯罪嫌疑人,并在鼓楼金汤新村3座楼下起获作案用自制枪支1把、子弹1枚。经查,何、林二人因债务纠纷,双方各纠集人员在台江长寿路永辉超市附近斗殴,打斗中何某伟持自制枪支将林某的右手腕击伤。

7.破获“5.24”绑架抢劫强奸案。

去年5月24日下午,受害人陈某在福清石竹清荣大道路口搭乘一辆面包车后,被驾驶员劫持、绑架并强奸,绑匪向其家人索要赎金15万余元人民币。接报后,福清市局成立专案组进行攻坚,指导受害人家属与绑匪进行周旋。25日,受害人利用犯罪嫌疑人看管松懈之机逃出。26日,专案组锁定嫌疑人落脚点并成功将其抓获。经查,嫌疑人贾某峰因敲诈勒索于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去年3月刚从监狱假释回家。贾某峰认为自己所获刑罚不公便一心想要报复社会,又企图通过绑架抢劫来快速致富。5月15日,其利用假身份证、驾驶证应聘了某公司驾驶员并将公司车辆盗走后,谎称自己是营运车辆并实施上述犯罪行为。

8.破获“7.24”巨额诈骗案。

去年7月24日,美籍华人陈某珍报案称,其于4月份在美国居住期间,通过网络聊天结识一名叫“刘志伟”的男子,后被该人伙同他人冒充天虹投资公司职员,以投资等名义诈骗118万元美金(折合人民币770万元左右)。接报后,刑侦支队、马尾区公安局组成专案组,于12月3日在厦门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等9名诈骗犯罪嫌疑人,缴获赃款20万元、作案工具轿车1部及银行卡10余张。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峪(台湾人,在逃)于去年4月在厦门租房设立窝点,购置电脑、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并组织张某等通过网络聊天工具与境外中国华侨聊天,冒充香港天虹(或长虹)投资公司职员,以诱骗对方投资、缴纳公司会员会费等手法诈骗受害人的财物,其中骗取受害人陈某珍女士770多万元人民币。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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