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马新岚代表:涉台案件逐年上升 已建立两岸司法互助机制

www.fjsen.com 2013-03-06 15:33  葛朝兴 来源:中广网 我来说两句

中广网北京3月5日消息(记者 葛朝兴)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北京接受中央台记者专访时表示:福建省在涉台案件审判中开创中国大陆之先河,在全国法院率先设立涉台司法事务办公室和涉台审判庭。全省9个中院均设立了审理涉港澳台外案件民事审判庭,48个基层法院成立了涉台审判庭,实现了涉台案件审判专业化,统一涉台司法尺度。

与台湾有着深厚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的福建,着力强化涉台案件审判,打造涉台司法品牌,助推两岸司法合作。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介绍,“五年来,办结涉台案件14743件。健全两岸司法互助三级网络,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8273件,占全国法院的35.85%。”

福建高院还推进海峡两岸司法交流和协作互助,连续举办四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去年8月首次入台举办,有力推进海峡两岸司法交流合作。完善涉台司法互助工作机制,各级法院开通两岸互助案件联络窗口,制定《福建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加强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建立专项数据采集库,促进涉台司法互助工作规范有序。

同时,福建法院还完善了涉台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了从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到庭长、院长共同参与的“全员”调解机制,将诉讼调解融入诉前送达、财产保全、庭审阶段以及庭后调查等各个审判环节,举三级法院之力联动促调疑难、复杂案件,提高调解成功率。

“全省法院聘任139名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去年来,这些特邀台胞调解员参与调解纠纷800余件。”马新岚说。

福建法院还延伸涉台审判服务职能,畅通涉台案件“绿色通道”,推行立、审、执“三优先”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各级法院与当地台办、台委、台商协会等建立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

福建省高院院长马新岚说,“与有关方面共同形成化解涉台纠纷的合力,对涉台纠纷、涉诉案件相互通报、实时跟踪、共享信息,共同做好涉台纠纷预警、预防、疏导和协调工作。 ”

“福建法院还加强对台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促进两岸交流合作。”马新岚说,“福建各级法院主动到台商、台企集中区调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台胞了解大陆方面的司法状况,提出司法建议,也提高台胞自我权益保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涉台纠纷。”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