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省专项整治 严打制售"病死猪"及"地沟油"等

www.fjsen.com 2013-03-12 07:13  薛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12日讯(记者 薛辉) 我省今年将重点整治假冒伪劣食品和制售“病死猪”、“地沟油”等违法犯罪活动。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安办《关于2013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我省将针对“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进行集中执法行动。

重点治理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瓶(桶)装饮用水、蜜饯、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用塑包材料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问题的产品。严厉打击制售“病死猪”及私屠滥宰、“地沟油”等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以及小餐饮等业态的监管。

“违禁超限”专项整治,着重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用原料、滥用农药兽药、饲喂不合格饲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五类非法违法行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要严密排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各类学校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特别在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大中专院校、厂矿企业等领域要严厉整治肉品注水、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组织开展清剿“黑窝点”的攻坚战。

省市县三级食安办建立食品安全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督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制修订一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