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消委会联合中消协发布苹果产品维修十大问题
www.fjsen.com 2013-03-15 13:33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5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实习生 陈虹虹)苹果产品的新潮时尚让众多的“果粉”欲罢不能,然而,售后服务众多格式条款及欺诈等问题,让消费者十分无奈。今日,福建省消委会联合中消协发布“苹果产品维修十大问题”,并进行点评。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各地消协组织共受理苹果公司产品投诉2170件,其中涉及售后服务的投诉占25.6%,高出家电全行业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从受理的投诉情况看,售后维修服务方面的投诉,突出体现为部分经销商或维修点存在更换强制留旧件、擅自更换好部件、维修损坏多敷衍、单方判断拒维修、数据损失不负责、维修换新争议大、履行义务不充分、换件欺诈骗客户、检测维修不出据、修理拖延时间长等十类问题。 更换强制留旧件 案例:白先生在当地苹果维修点付费修理手机屏幕,同时更换了屏幕主板、手机电池,修理完成后,要求商家退还更换下的旧件,被对方拒绝。 消委会分析:消费者购买苹果产品后,对于所购产品及其零配件、部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苹果公司不能借提供维修服务之机,强制将消费者的财产据为己有。《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四条关于“苹果将保留被更换的零件或产品作为其财产”的规定,违反了我国《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所有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擅自更换好部件 案例:消费者万先生于2012年3月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使用2个月左右出现手机扬声器没有声音的情况,万先生6月到当地苹果服务商处进行维修,通过40天左右的维修,不但没把手机修好,一些原有的好零件反而被换了。 消委会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项,尊重消费者选择。第9条第3项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不得“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更换性能正常的部件”。《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四条关于保修期外“可使用新的零件或产品,或者使用在可靠性和性能方面合格的零件或产品”的规定,模糊了维修中使用零部件的具体情况,使苹果公司可以随意处置,从中渔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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