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叶双瑜:支持福建在两岸司法交流中先行先试
www.fjsen.com 2013-03-16 15:30 胡美东 来源:中国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叶双瑜在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摄影 胡美东) 福建和台湾一衣带水,渊源深厚,这决定了福建在发展两岸关系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而两岸日益扩大的经贸往来也必然带来一些司法层面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叶双瑜在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时说,支持福建在两岸司法交流中先行先试,促进两岸的深度交流合作与融合。 据叶双瑜介绍,福建最早出台了台湾同胞权益保护条例,福建的地方立法,也是大陆第一个,同时,福建进行执法检查,不断的完善立法。 对于两岸的司法敏感,叶双瑜建议福建以机制化、常态化的方式先行先试,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同时,最高法院、最高检应继续加大力度,支持福建在两岸司法合作当中的先行先试,发挥作用。 据悉,福建发挥独特的对台优势,先行先试,举办海峡论坛,率先开展两岸海上试点直航、货运直航、客滚运输,率先启动福建居民赴台湾本岛旅游和厦门赴台“个人游”试点,出台大陆首个对台农业合作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率先将台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记者 胡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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